网友提问:
哪一桩悬案让你印象深刻?
优质回答:
一个众说纷纭、理不清头绪的48年悬案…
1975年9月9日早上不到9点,香港旺角警署接到一通语焉不详的报案电话:
“警察吗,你们来弥敦道了没有?太恐怖了,我都不敢下楼了,你们快点过来…”
“您慢点说,发生了什么事?具体地址是什么?我们马上就过来,不要…”接线员耐心地安抚着电话那头的报案人员,谁知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对方竟直接挂线了…
应该是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吧?可你也不说具体地址当年的电话又没来电显示,撂下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是让人猜吗?丈二摸不着头脑的接线员放下电话后便耐心地守在值班室等待电话铃声的再次响起,因为如果真有发生什么可怕的刑事案件的话报案人一定会再打过来的,同时他还联系了在弥敦道附近巡逻的巡警四处打探打探,然而在接下去的一个多小时警局的电话都没再响起过,难道这只是一个恶作剧?
可就在他长舒了一口气的10点11分接警室的电话又一次急促地响了起来,不过这次打电话来的却不是之前的那位中年男子而是一位中年妇女:
“阿Sir,出人命了、出人命了,弥敦道新兴大厦7楼楼梯间有人死了,一个女孩,太吓人了,你们快点过来吧…”
接线员挂下电话后迅速通知就近的同事前往事发地点,10分钟后,第一批警员抵达了新兴大厦,在7楼到8楼的楼梯拐角处果然躺着一具呈“大”字形的女尸:
年龄约摸18、19岁,长发过肩、下身赤裸,脖子上被一条女式白色内裤紧紧勒住,并且由于凶手用力过猛导致内裤深陷死者皮肤、舌头外翻、七窍流血,尸体的旁边还放着一件绿色女式长裤。
警方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锁并仔细搜查了一遍,在绿色长裤内探员们翻出数枚硬币;7楼的楼梯口捡到一把雨伞;楼阶上找到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部红色收音机;塑料袋旁边还放着一双红色高跟鞋,除此之外他们并未获取到其他线索,也没有找到任何足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
中午12点,案件被转交给重案组,法医汤明第一时间对尸体进行了简单的勘查:
根据尸斑判断女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上午9点30~10点30分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并且尸体未被移动过,相信这里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同时女尸的下身检测出男性精液残留,初步推测这应该是一起奸杀案。
可这些线索让警方感到很是疑惑,因为你想想看上午9点到10点、旺角弥敦道、人来人往的新兴大厦、楼梯拐角处光天化日之下奸杀少女…这现实吗?毕竟探员们走访了一遍后楼里的住户都表示并未听到任何动静和呼救声啊?最重要的是警署9点前接到的那通报案和本案是同一起吗?倘若是的话为什么死亡时间会有偏差呢?而且那位报案人不可能在死者刚死亡的时候就看到尸体吧?那么死亡时间就应该在8点半左右,前后相差了近1~2个小时?可如果不是同一起的话为什么那位报案人说的地点也在弥敦道?又为什么之后再未打过电话?
当然,警方暂时也没空去梳理这个问题,因为眼下的关键是确认死者身份,因此时任重案组组长黄定邦立即将死者的照片及相关资料送交失踪人口调查科以及全港各警署,但没想到就在一个多小时后竟有人主动找上了警方。
下午两点,旺角警署走进一位自称黄锦源的中年男子:“阿Sir,我的女儿黄洁云失踪了,你们能帮我找一下吗?”
接警员:“你女儿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黄锦源:“早上八点多离家上班,可现在还没到公司。”
接警员:“什么?今天早上八点?这才多少个小时啊?一个成年人了,说不定她突然有事呢?你这不是捣乱么?自己先找找看吧。”
黄锦源:“不会的,阿云如果有事不能去上班一定会打电话和我们说一声的,可公司说没有接到她的请假电话,她也没打电话回家和我说,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
接警员:“这…哎…算了算了,你有你女儿的照片没?”
黄锦源:“有,我刚好带来了。”
说着黄锦源便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证件照递给了接警员,而看到照片中的女孩模样后接警员当即眼前一亮,这不就是上午死在新兴大厦的无名女尸吗?连发型都没有任何变化!于是接警员立即差人带着黄锦源前往验尸房辨尸,经辨认那具无名女尸的确是黄锦源失踪了6个多小时的19岁女儿黄洁云!
时年19岁的黄洁云与父母亲一同住在新镇地街的某单元楼里,虽然从小学习成绩不好但非常乖巧、懂事,小学毕业后便开始外出工作贴补家用,起初的几年她做过熨金工、钉装工,三年前跳槽到大角咀福全街的一间手套厂做起了缝纫工,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傍晚6点,工作也非常努力、上进以至于都没有时间结交男朋友。一般情况下黄洁云都会在早上8点40分出门前往工厂上班,而案发当天黄洁云身患重感冒刚好工厂又要赶工一批手套,不得已她必须带病坚持上班,可自出门后父亲黄锦源就一直担心女儿的身体状况,所以中午打了个电话到手套厂想让她下午提早下班,没想到主管却告知黄洁云一直就没来上班,感到不对劲的黄锦源和妻子商量了一番后便决定报警求助。
简单了解完黄洁云的情况后警方却感到更加疑惑了,因为黄洁云从住所到工厂是不要经过新兴大厦的,那完全就是相反的方向,按当天工厂的情况来看(任务多需要赶工)黄洁云绝不可能主动走到新兴大厦,难道她是被绑架了还是被人骗过去了?如果是绑架的话凶手绑她就为了性侵?而如果是骗过去的又会是谁将她骗过去的呢?
为了解开各种谜团,重案组决定到黄洁云住所了解一下情况,与此同时鉴证科和法医汤明也对尸体以及现场收集到的物证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分析、勘测。
9月9日下午四点,一行人跟着黄锦源来到黄家,那是一个三室一厅的自置居所,夫妻俩住在主卧,旁边是黄洁云卧室,另外紧挨着厨房还有一个小房间则被黄锦源租给一名25岁的洗衣粉推销员罗容福,但由于工作性质他并不是每天都会回来住。
“这个罗容福和你的女儿很熟吗?”重案组组长黄定邦问道。
“不太熟悉,但是大家都住在一起,所以…偶尔两人还是会交谈吧。”黄锦源回答。
“哦,那你女儿还有什么关系比较好的异性朋友吗?”黄定邦追问。
“没有,我女儿非常乖的,她下班就回家,最大的爱好就是听音乐,几乎不会单独出门或者约朋友外出,我很肯定她没有任何关系好的异性朋友或者男朋友,甚至连女性朋友都没什么。”一旁的黄洁云母亲带着哭腔说道。
“嗯,我等等需要拿点你女儿的遗物带回去调查。”说完黄定邦带着探员四处搜寻了一圈,发现没有什么疑问后便取走了黄洁云房间的遗物带着探员们回了警局。
黄洁云没有什么异性好友没有男朋友,她显然不会在工厂那么繁忙并且自己还身体不适的时候跟着不太熟悉的人往反方向走,难道是被人绑架过去的?可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绑架一个成年女子好像也不太现实啊?
就在所有人都猜测着凶手的行凶轨迹之时鉴证科有了惊人的发现,他们在勒死黄洁云的那条内裤上套取到八枚清晰的指纹,分别是:右手五只手指、左手拇指、食指以及小指!
按理说凶手如此用力地勒死黄洁云一定会留下十个手指的指纹,为什么会少了两个?而且你少左右手的小拇指或大拇指都还好理解,怎么会少了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难道凶手只有八个手指头?得到这个结果后重案组异常兴奋,因为假如凶手真的只有八个手指那特征不是很明显?问问黄锦源夫妻黄洁云是否有认识八个手指头的异性朋友不就结了?于是几名探员马不停蹄地来到黄锦源住所,哪知刚开口询问他们便得到了一个确切的回答——租客罗容福正是八个手指头,并且少的就是左手中指和无名指!
原来罗容福曾在五金厂做过学徒,可由于学艺不精,在一次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被轧断了两根手指,警方立即采取了罗容福指纹进行对比后发现那八枚指纹还真就是他所有,不管凶手是不是他,至少此人是接触过甚至最后一个接触过黄洁云的吧?
可罗容福去哪里了呢?通过查询警方获悉其父母的住址就在大埔元洲仔村,于是又驱车前往想要“碰碰运气”,谁知到达上址后却发现他刚离开一个小时…
这就让重案组警员很是沮丧了,因为罗容福并不常回老家,今次特意回来会不会是发现事情败露向父母做告别准备畏罪潜逃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想要抓住他就不容易了,毕竟由于工作性质经常出入香港,说不定现在都已经离境了,果然之后连续两天大家都没有发现他的行踪…
9月13日,香港警方发布了通缉令要求市民协助调查:
罗容福,男,25岁,身高五呎四吋,身材健硕,头发畧鬈曲,左手中指及无名指第一截被轧掉。最后报住地址是新填地街398号,失踪时穿印有蓝、绿圆点白色夏威夷恤衫、深色长裤、枣红色皮鞋,说话带客家口音,有口吃毛病。
本以为这则通缉令会“石沉大海”,没想到发出去的当晚警方就收获了“大礼物”,罗容福竟然主动打了个电话给黄锦源家(接电话的是黄锦源妻子):
“黄太太,我不是凶手,那天早上我刚好回住所,看到逼良为娼的文兴手下三、四个马仔把阿云带到新兴大厦,我觉得可疑就跟了上去,可进入大厦以后却把他们跟丢了,我怀疑他们会在楼梯上,于是又从顶楼沿着楼梯往下搜寻,在7、8楼转角处看到了阿云,可她已经倒在地上没了动静。因此我想要解开勒在阿云脖子上的内裤,却听到有脚步声走近,我害怕别人误会是我杀的人更害怕是文兴手下返回来了,所以赶紧逃跑,没想到竟然被说成是杀人凶手。”
听完这段辩解黄锦源妻子对他说:“既然你是无辜的,那就去警局解释一下吧。”
而罗容福的回答是:“好,我马上就去。”
好像罗容福的解释也说得过去,因为他确实经常白天才返回黄锦源住所睡觉,那个叫做“文兴”的也确实经常被群众举报在油麻地一带逼迫、绑架少女从事色情行业,最重要的是警方也确实想不明白一个人是如何在这种环境不动声色地控制住黄洁云的,难道真的是冤枉罗容福了吗?
接到黄家的线报后重案组探员兴奋地在警局等待罗容福前来“自首”,然而一天时间过去他们连罗容福的影子都没见着,这人是在拖延警方的时间吧?越想越觉得气愤的黄定邦通知各个警署加大搜查力度,发誓只要罗容福没有离境一定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谁知他的这个“誓言”还真的应验了,2天以后的9月16日,他们果然找到了罗容福,不过却是一具尸体…
1975年9月16日下午4点,警方接到当地群众报警称在油麻地德昌里18号二、三楼的后楼梯间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看着很像是前几天被通缉的罗容福。挂下电话重案组以及法医火速赶到了事发地点,只见一个年轻男子吊死在窗框上,脚底下还垫着一个梳妆台,地上则放着一把带血的刀子,经辨认,此人的的确确就是被通缉的嫌疑人罗容福!
然而没等他们高兴多久新的疑团却接踵而来:
现场捡到一封未署名的遗书,内容大致是写这封遗书的“作者”与黄洁云彼此相爱,但遭到黄锦源夫妇的强烈反对,因此两人决定殉情自杀。而根据遗书内容,女方黄洁云已死,如今罗容福也死亡,遗书还是在罗容福死亡地捡到的,不用问这封遗书肯定是罗容福写的了吧?然而经过仔细比对,遗书一定【不是】罗容福所写,笔迹完全不一样!
罗容福上吊是畏罪自杀吧?然而经过法医汤明的尸检显示罗容福死因为咽喉被割断而非上吊窒息死亡…
不是自杀那就是他杀的了?伪造成上吊自杀的假象是为了迷惑警方?然而现场捡到的那把刀子经对比就是割断罗容福脖子的凶器,可刀上没有找到第二个人的指纹只有罗容福自己的…
警方在此期间发现不少罗容福与黄洁云的私人照,看情况他们的关系绝非黄锦源夫妇说的那样“不太熟”,好像还真的就是恩爱的情侣,这似乎也“符合”那封遗书的说法(假如遗书的“主人公”确实指的是罗容福的话),然而汤明发现黄洁云体内的精液确实是罗容福所留…
所以这宗“双尸案”背后的答案究竟是什么?警方也不知道…最终只能当做是罗容福畏罪自杀“结案”,但这个结果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因为确实有很多问题根本无法用“罗容福奸杀黄洁云后畏罪自杀”来解释。
首先,那封遗书就无法解释了,因为它被确认了无数次的的确确不是罗容福所写,而遗书中的“女主角”是黄洁云,如果“男主角”不是罗容福另有其人,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场又那么符合我们所看到的“剧情”?如果“男主角”是罗容福,为什么笔迹又不是他的?难道还可以找人代写遗书?又为什么要找人代写?
其次,罗容福究竟是怎么死的?如果说他是自杀,割破喉咙后是怎么吊上去的?你别说他是吊在绳子上后再割喉咙的,根据现场血迹的喷溅情况判断他是在地面先割喉咙后才吊上去的,这简直就是高难度动作好吗?再说他采用如此复杂的自杀方式图什么?而如果不是自杀,为什么刀子上没有别人的指纹?应该现场也没有找到足以证明他杀(他人进入现场)的鞋印,同时就算是凶手抹除了他杀痕迹,那凶手割喉了又为什么还要把他吊上去?不至于蠢到觉得这样可以迷惑警方吧?所以他这个死法真的很奇怪,我反正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自杀(他杀)的。
第三,我们从事后的时间线来判断,9月9日那天早上警方接到的第一通电话其实应该是真的,但可能是“提前预告”,因为黄洁云8点40出发后步行的话8点50就可以抵达新兴大厦(800米不到),接警时间也就是这个点,而警方后来调查新兴大厦肯定没有人打过报警电话,中年妇女就是第一个发现的人,同时弥敦道也没有发生任何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警方事后通过查询发现第一通电话的报警人使用的是单向拨号方式(类似于虚拟拨号),正常人在发现命案、极度恐惧的情况下怎么可能选择使用单向拨号呢?不会那么巧真是个恶作剧吧?而如果不是恶作剧的确是“提前预告”的话这个报警人会是谁?
第四,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即罗容福和黄洁云究竟是不是情侣?为什么黄锦源夫妻认为女儿和罗容福“不太熟”可警方觉得两人非常亲密?他们夫妇俩有没隐瞒什么?
第五,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一个人究竟是如何于大白天做到在170多住户、一楼还开满商铺的大楼楼梯口奸杀少女的?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啊?且不说控制住受害人保证不叫喊、不逃脱的问题,请问他如何确保过程中一定没有闲人来往?要知道那个时间点正是上班、上学、买菜的高峰期。
根据以上疑点,我看到过一个关于这件案子最好的解释,就是罗容福的确没有亲手杀人,但他是帮凶,一直以追求者的身份暗中接近黄洁云,因为他其实就是电话中说的那个逼良为娼团伙成员。案发当天他先将受害人骗至大厦并在其中的某房间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立即利用这个威胁、强迫受害人把她交给了团伙马仔。可没想到受害人是宁死不从、激烈反抗,团伙成员恼羞成怒最终将她勒死,而从房间走出来发现出命案后罗容福确实上前试图解开内裤查看受害人是否已经去世,但刚好听到有人走动只得作罢。警方发出通缉令后他或许是因为害怕又或许是因为内疚便透露了团伙的信息,没想到团伙成员一直提防、监视他,得知罗容福“告密”后就找了个理由将他骗出来杀人灭口,并根据罗容福和受害人的微妙关系撰写了那封遗书以迷惑警方。
而之所以制造上吊的“假象”不过是想要尽快让人发现尸体,因为他上吊的地方是在窗框处,吊在上面的话即便路过的人也有可能看到。至于那通报警电话则是某个大厦的住户所打,使用单向拨号是担心警方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信息从而遭到该团伙的报复,甚至不少人觉得罗容福上前试图解开受害人脖子上的内裤时就是这位住户故意发出的声音。
当然,这只是我根据警方提供资料整理出来觉得比较靠谱的解释,不同的说法还有很多,什么罗容福“捡漏”说也有(意思是他目睹了凶杀后趁机玷污了尸体),警方“嫁祸”说也有(这个观点也很有意思,因为1975年香港警方根本就没有能力在布质材料上提取指纹,何况不多不少刚好8枚?说他承认碰触尸体留下指纹甚至是拨打的那通电话也完全就是一面之词,人都死了,死无对证而已),总之这是一桩永远都无解的悬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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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二十多年前发生的案件。
案情不复杂。某县的一个小乡村,有一天在小水塘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法医检验,是被人强暴后杀害的。法医在女尸的下身提取了分泌物,送到北京检验去了(当时我们这里不具备检验的条件)。
警察们在村里排查,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供认不讳。
过了几天,检验结论出来了:提取的分泌物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后来,犯罪嫌疑人又翻了供。
公安局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不批准。谁也不敢承担这个责任。
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只能放人。
以后,县里、市里的政法机关就不断出现一个上访的人。这就是死者的老公公。
这个老人不服,从县里告到市里。市里的公、检、法、政法委都接待过他。老人很讲道理,从不胡搅蛮缠,上访也不采取过激方式。他就是平静的向你诉说。语速不快,平静中透着执拗的神情。
我们非常同情这位老人,从县里调来了卷宗,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审查。最后还是没有办法定罪。
爱莫能助。 记得我最后一次接待这位老人,我也坦率地说:“这个案件至今仍未侦破,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这是我们政法部门的耻辱,我们对不起你”。
后来,我就退休了。听说,这个案子至今仍然没有进展。我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南医大女学生被害案时隔28年终于侦破,只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个案件的罪犯也能够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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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是我刚上高一的时候,暑假伊始便听到了一个令我倍感震惊的消息:教我们初二语文的詹老师被人杀死了!事实上我并没有相信,自己觉得这就是谣言以讹传讹的谣言,我也才离开学校两年而已。詹老师不过三十多岁,平日里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况且还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怎么就会突然被人杀了呢?我才不会信这些鬼话呢!一边安慰着自己,心里还是不免有些疑虑:难不成詹老师真的被杀了?听说被捅了十几刀!这会是真的?
日子又过了几天,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正在院子里乘凉。突然我家的大门咣当咣当地响了几声,伴随着我诧异的目光下,走进来两个陌生的身影。他们看到了我之后直接问道:这是某某同学家嘛?随即亮出了自己的证件。我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也没有仔细看他们所谓的证件。只是随声答道:我就是某某同学,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嘛?说话间我已经把他们二人让到了屋里,彼此落座之后我不经意间瞥见,其中有一个人后腰那里别了一把手枪。
他们或许觉察到了我的紧张赶忙说道:你别害怕,我们是县里二队的警察,今天找你呢就是了解一下情况!紧接着便单刀直入地问我:你认识詹老师嘛?我一听心里顿时明白了他们的来意,赶忙答道:认识,她是我的初二语文老师。那你听说过她被人杀死的事了嘛?我,我也是听说的,开始我还以为是谣言呢!直到现在看到你们,我才知道是真的了。这么说:詹老师真的被杀了吗?这个时候他们二人一个做着笔录,一个悠闲的点了支烟,缓缓的说道:在你的记忆里有没有谁跟詹老师有过什么矛盾呢?或者说:你认为詹老师这个人怎么样啊?我坐在自家的炕边上仔细地看看他们,反问道:你们是班上每一个同学都调查,还是单独调查我啊?他们被我的话问得一愣,随即答道:每一个都调查,所以你不要有什么顾虑,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好了。
我自己又没做什么犯法的事,至于詹老师的死又没有什么关系,于是把当初詹老师的一些情况一五一十地讲了。两位警察听得很仔细,不时地在本子上记录着。可能是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亦可能是见我不像是什么所谓的凶手,在了解了一些情况之后,便告辞离开了。
后来听说詹老师是真的被人杀害了,据说当时并没有死而是死在了去医院的路上。还有人说:凶手是蒙面作案,下手狠辣就是想杀死詹老师。总之这个案子当时是轰动一时,众说纷纭。事后很长一段时间,自己偶尔也会问问这个案子的事。得到的结果是悬而未破!渐渐地便成了一个悬案,一个谜案直至今日。借此机会缅怀我的老师,愿她在天堂得以安息。也希望早日抓住凶手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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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小超市俩夫妻夜晚被杀害,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没有破案;历史上的悬案就是建文帝失踪了,众说纷纭,有出国一说,朱棣派郑和下西洋就是为了探访其下落,还有是出家当和尚了,桂林的灵隐寺我去旅游时,据说是建文帝曾经在寺里住过,还有一个姓让吧,说其祖先让出了江山,所以以让为姓氏,不过都不确定,至今成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