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弘时真的是被雍正赐死的吗?历史上的弘时结局如何?
优质回答:
弘时真是被雍正赐死的吗?雍正一份奏折批语道出真相。
二月河先生的小说《雍正皇帝》和以此改编的电视剧《雍正王朝》中,三阿哥弘时想要和弘历争夺储位,不惜收买匪徒刺杀弘历,事情败露后,雍正为了保证皇位能顺利交给弘历,强忍心中痛苦用三尺白绫赐死了弘时。这是小说和电视剧艺术加工的情节,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
弘时是雍正的第三个儿子,因为两个哥哥早早夭折,他实际上是雍正的长子,史料中关于他的记载只有寥寥数笔,只是说他“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无封”,死于雍正五年八月初六,乾隆继位后才恢复了他的宗籍。但他因为何事被削宗籍,又是怎么死的,一直是个谜团,加上近些年文艺作品的渲染,更是扑朔迷离。
要解开这个谜团,我们首先要弄清楚雍正到底是怎样处置弘时的。庄亲王允禄在乾隆刚继位时的奏折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信息: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在处置了允禩一党之后,雍正又下旨说“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庭”,将他出继给允禩当儿子,并和允禩一样削除宗籍,交给履郡王允祹约束养瞻。奏折中还提出弘时当初获罪是受到允禩一案株连,与本身获罪是不同的,乾隆感念兄弟之情恢复他的宗籍。
庄亲王的奏折说明:
第一,弘时是受允禩株连;
第二,雍正最早给弘时的处罚是将他过继给允禩,断绝父子之情;
第三,弘时虽然被削除了宗籍,但雍正还是将他和允禩一家区别对待,他的境遇要比允禩的儿子要好的多。由此可见,雍正并没有将弘时处死,弘时应该是受处罚后忧郁染病而死。
那么弘时又是因何事受到允禩的牵连呢?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年少放纵,行事不谨”,给他一些小小的处罚即可,削宗籍这样的处罚显然太重。事情的真相我们可以从雍正五年九月初六日,也就是弘时死了一个月后,雍正帝在一份奏折的批语中一探端倪。
雍正在批语中说”朕尚有阿其那、塞思黑等叛贼之弟,……不但弟兄,便亲子亦难知其心术行事也”,很显然,雍正帝认为自己的亲子骨肉与死敌胤禩等人勾结在了一起。
雍正继位后对一众兄弟进行了严酷的打压,不光引起世人非议,就连他的儿子弘时、弘历他们也不赞同他的做法。不同的是,弘历将这一想法深深埋在了心底,到了继位之后才给叔叔们平反,而弘时则率直任性,他一直对允禩等人抱有好感,对父亲对叔叔的打压流露出异议,这自然引起雍正的不满。
雍正继位后对弘历的器重也引起了弘时的嫉妒和不安,他因此倒向了允禩一党的怀抱,想借助允禩的势力与弘历相抗衡,他也因此成了反对派,走向了雍正的对立面。
至于像文艺作品中所说是因为谋害弘历,则是不可能的。
如果真是那样,乾隆应该对他恨之入骨才对,怎么会感念兄弟情深一继位就撤销雍正的处分,恢复了他的宗籍呢?所以,雍正处置弘时不是因为兄弟之间储位的争夺,而是雍正与弘时的矛盾已经升级成为维护与削弱皇权的矛盾,是父子之间的皇权斗争,弘时也就绝难容于雍正
其他网友回答
看过《雍正王朝》的朋友想必都会对这样一段剧情记忆犹新,雍正为了确保弘历能够顺利继承皇位,在畅春园将自己的另外一个儿子弘时赐死。而在许多野史传记及文学作品中,也对“雍正杀子”的事情进行了讲述,而这也成为了雍正身上又一挥之不去的历史谜团。
那么,历史上的弘时真的是被雍正赐死的么?弘时之死到底和雍正有着怎样的关系?在这里我就来为大家做个解读和说明。
弘时,“时运不济”的雍正皇子。
弘时,是雍正的第三子,生母齐妃李氏,生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比弘历年长七岁。
当时,弘时的生母李氏是雍正的侧福晋,弘历和弘昼的母亲又都仅仅是王府中地位并不怎么高的格格,再加上雍正的嫡长子弘晖早殇,另外一位侧福晋年氏的儿子年龄尚小,这就使得在雍正登基之前,弘时不仅是所有在世的雍正儿子里面年龄最长的,同时出身也是最为高贵的。
如果说按照“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传统,弘时无疑是雍正最具“合法性”的继承人,然而,一向不喜欢遵循“常理”的雍正准备用“秘密立储”制度确立弘历为自己的接班人,并且还在一系列的事件中将他的这一想法表现了出来。
首先,在雍正元年(1723年)的时候,雍正安排年仅13岁的乾隆代他去祭祀景陵,而非已经年满20岁的弘时,让弘历主持如此隆重的康熙周年祭活动,被很多人看成是雍正所释放的最为明显的政治信号。
其次,雍正将弘时的生母李氏封为齐妃,与弘历的母亲钮祜禄氏一样,都是妃级,而非像同为王府侧福晋的年氏那样封为贵妃,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将弘历的出身与弘时“拉平”。
再次,就是雍正为弘历配备了张廷玉、朱轼、徐元梦当时之名仕为老师,并安排宗室重臣允禄、允禧教授火器与弓马技艺,同时还对其委以了许多差事,以便亲自辅导,可以说雍正对于弘历的培养是全方位的。
而最终的结果也是如此,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去世后,弘历继承了皇位,成为了历史上的乾隆皇帝。
而雍正之所以选择年龄较小的弘历,而不是年龄稍长,且在此之前出身更加高贵的弘时,实际上也是与其在“九子夺嫡”之中的表现有关。
雍正在“九子夺嫡”期间,一直奉行的是“争是不争,不争是争”的策略,因而在任何情况下都在极力掩藏自己的夺位之心。或许正是这样的低调和隐晦让弘时产生了“误解”,因而在整个“九子夺嫡”的过程中,弘时都与雍正的重要对手八阿哥胤禩以及十四阿哥胤禵保持了非常暧昧的关系,甚至还在雍正面前表现出了对于他们的支持之意。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这个问题上,父子二人产生了巨大的嫌隙,而雍正无论如何也不会将皇位传给一个“胳膊肘向外拐”的儿子,于是后来雍正对于弘时的态度出现了明显变化,并且多了几分防备之意,以至于在雍正登基后,还将其安排在皇宫居住,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强化对其的管束。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始,随着八阿哥胤禩等人的最终倒台,弘时也迎来了自己的末日。
过继给胤禩为嗣,弘时“离奇”去世。
雍正登基之后,弘时似乎依旧没有认清形势,也没有对自己此前的行为以及雍正对其态度的变化产生任何的警觉,他不仅没有同八阿哥胤禩等人划清界限,相反,在胤禩等人遭到雍正的处罚时,反而帮助其向雍正求情。也正是这样的举动,彻底激怒了雍正。
雍正四年(1726年),就在处置八阿哥胤禩等人的同时,雍正将自己的儿子弘时过继给了胤禩,与之断绝了父子关系,并在雍正五年(1727年)的时候,将其削除宗籍,革除黄带子,算是将他彻底驱逐出了宗族。
而也就是在这一年,年仅23岁的弘时便去世了。
试想下,弘时作为一个23岁的年轻人,正处在人生的上升期,并且身为皇子的他也本应有着非常光明的前景,可如今却被贬为了一介庶民,这样的失落感和挫败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因而弘时最有可能的便是在接连的打击和挫折下,最终郁郁而终了。
至于说“雍正杀子”的可能并不大,因为按照时间线,雍正是在雍正四年(1726年)将其过继给胤禩,到了雍正五年(1727年)又削夺了他的宗籍,并且还下令交给“老好人”十二阿哥胤祹看管。要知道,雍正连八阿哥胤禩、九阿哥胤禟的子嗣都只是处罚,并没有选择“斩草除根”,对于自己的儿子则更加不会到了如此决绝的地步了。况且,如果雍正真的是动了杀心,那么在雍正四年(1726年)在处置胤禩等人的时候一并将其问罪处死则更加名正言顺,为何还要拖到雍正五年(1727年)呢。
当然,雍正之所以要如此对待弘时,除了要发泄自己长久以来内心里对于自己这个儿子的不满外,更多的还是为了弘历。
为了保证弘历能够顺利继位,同时又要避免再度发生“九子夺嫡”这样的悲剧,雍正首先要做的就是扫除弘历登基之路上的绊脚石。作为年龄更长的弘时无疑就成为了最大的“牺牲品”。
而在弘时去世后,再看雍正的其他皇子,弘昼荒诞不羁,年妃所生的福惠,因为他的母亲已经去世,母家势力也已然倒台,加上他本身身体也不好,同样失去了竞争力,而弘曕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生,可见弘历的登基似乎也就变得再无威胁,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弘历登上皇位后,开始为他的三个弘时“平反”。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皇帝去世,弘历登上了皇位,并在当年就开始了对于弘时的“平反”。
“臣等查三阿哥从前原因阿其那获罪株连,与本身获罪撤去黄带者不同,今已故多年,蒙皇上笃念兄弟之谊,欲仍收入谱牒,于情理允宜。应钦遵谕旨,将三阿哥仍载入玉牒。俟命下之日,交与宗人府办理可也。谨奏请旨。依议。”
“从前三阿哥年少无知,性情放纵,行事不谨,皇考特加严惩,以教导朕兄弟等,使知儆戒。今三阿哥已故多年,朕念兄弟之谊,似应仍收入谱牒之内。著总理事务王大臣酌议具奏。”
按照乾隆皇帝的说法,雍正是因为弘时“年少无知,性情放纵,行事不谨”才加以了处罚,并且其目的在于教导皇子,“杀鸡儆猴”,如此一来算是“淡化”了弘时的罪责,同时也给了雍正足够的面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为弘时恢复身份也就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就这样,弘时在逐出宗族八年之后,重新被录入玉碟,恢复了身份。
其他网友回答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认认真真的回答你。
雍正并未赐死弘时。
据《清皇室四谱》的记载:“弘时长大,且已有子,忽于雍正五年八月初六日申刻,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死。’”后人认为弘时为雍正帝赐死,多是因为对此句的误解。
事实上,弘时并没有被雍正帝处死,但确实受到极为严厉的惩治。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甫登皇位的乾隆帝颁谕:“从前三阿哥年少无知,性情放
纵,行事不谨,皇考特加严惩,以教导朕兄弟等,使知儆戒。今三阿哥已故多年,朕念
兄弟之谊,似应仍收入谱牒之内。著总理事务王大臣酌议具奏。”
乾隆帝的上述话语,使人认为弘时被削除宗藉,是因行为放纵所致,但其具体缘故,却
又语焉不详。值得注意的是,《清高宗实录》有意不载其后庄亲王允禄等人关于恢复弘
时宗籍的奏折,而它则是澄清弘时之死疑点的有力史证。
允禄等人的有关奏折如下:
“总理事务和硕庄亲王允禄等谨奏,为钦奉上谕事。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月奉上谕,
从前三阿哥年少无知,性情放纵,行事不谨,皇考特加严惩,以教导朕兄弟等,使知儆
戒。今三阿哥已故多年,朕念兄弟之谊,似应仍收入谱牒之内。著总理事务王大臣酌议
具奏。钦此。
“查,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奉旨: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庭,是以令为允禩之子。今允禩缘罪撤去黄带,玉牒内已除其名,弘时岂可不撤黄带。著即撤其黄带,交与允祹,令其约束养赡。钦此。
“臣等查三阿哥从前原因阿其那获罪株连,与本身获罪撤去黄带者不同,今已故多年,蒙皇上笃念兄弟之谊,欲仍收入谱牒,于情理允宜。应钦遵谕旨,将三阿哥仍载入玉牒。俟命下之日,交与宗人府办理可也。谨奏请旨。依议。”
允禄等人的奏折表明:
第一,弘时是因允禩之事牵连获罪。
第二,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十八日以前,雍正帝已将弘时逐出紫禁城皇宫,勒令他
去做允禩之子,宣告父子之情已绝。
第三,弘时受到上述严惩后,并未按照雍正帝的希望改变立场,因而与皇父的关系愈加
恶化。于是雍正帝对弘时的惩治进一步升级,四年(1726年)正月将允禩撤去黄带,从
玉牒除名,二月,对弘时做了同样处理。
第四,弘时被撤去黄带后,由其皇叔允祹约束养瞻。这比允禩亲子弘旺在其父获罪
后“发往热河充军”,继而又被长期拘禁的境况,尚强出许多。弘时为雍正帝所杀之
说,不能成立。
巧言令色自误自败 欲火烧的越陷越深
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
这大概是雍正最后一次和弘时谈话,所以,他显然也很有些冲动。他看也不看弘时地
说:“朕其实半点也不‘圣明’。杀张廷璐时,你一句话都不说,朕只是觉得你这人心
太‘忍’。
总觉着你毕竟是朕的亲儿子,得宽纵时且宽纵,能包容时就包容吧。朕当时曾想,也许
让你掌上大权,你或者会安份一些。好比一条狗,喂饱了它,它还能再咬人吗?却不料
你竟然这么狠心,先想到杀弟弟,进而又要杀父亲……你你你,简直是古今天下最贪婪
暴虐的衣冠禽兽了!”
弘时自尽了,他在临死之前还留下了一封绝命书。可雍正皇上看也不看,就把它扔在火里烧了。
很明显!!是听了谗言 想先杀乾隆,后杀父王雍正!!!自己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