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吗(宋史如何评价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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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为何却被史书评为北宋的“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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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灭亡,宋高宗偏安一隅,急于为父兄洗地,找替罪羊。不良文人嗅到味道,嗡嗡而上,围攻王荆公自然不遗余力。

从司马光早期的抨击“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到王安石“新学”被指摘坏人心术,加之继起的蔡京乱臣贼子南宋时也已盖棺定论,拉安石下水不可避免。

建言三年(公元1129年),程颐后人赵鼎奏言:“今日之患,始于安石,成于蔡京”。高宗始罢王安石神庙配享。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又削夺王安石舒王之封。

况史书也为人所写,耿介如太史公又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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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变法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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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奸臣”有几点原因

先介绍一下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曾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年间,任参知政事,而后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于1074年被罢相。保守派得势后,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为什么被称为“奸臣”

原因一:变法触动保守派利益

历朝历代的改革变法都会受到保守派或者守旧派的极力阻挠,而且主持变法者很多结果都不是很好,象商鞅变法,为秦朝的强大做出不可磨灭的的贡献,但最后落得个车裂而亡?王安石变法有那些:

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宁知府, 后任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1067年拜相,开始实施变法,新法在财政方面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市场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军事方面包括: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还改革了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改革的措施虽然减少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宋朝的农田水利进步,提振军事,但极大触动了大地主和豪商的利益。由于宋神宗改革最大支持者的动摇,造成改革一波三折,最终以失败告终。

保守派阻挠改革的成功,但还必须把王安石搞到搞臭,所以,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以各种手段,诋毁王安石。才有“奸臣”之说。

原因二:宋朝外敌宣传策略

在王安石军事制度改革下,尤其是保甲制度的推行,是宋朝军队战前准备期明显缩短,作战能力提升。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此次作战的胜利,从很大程度证明了,改革变法的正确性,也是宋朝在军事得到加强。

但失败的小国怎能甘心,只有不停诋毁王安石,尤其在其不再担任改革主持后,更加有恃无恐。

原因三:改革幕后老板的动摇

神宗在改革初期非常信任王安石,但在改革过程中,由于保守派的阻挠,神宗也动摇了。从王安石的经历可以看出:熙宁三年(1070年),拜相,主持变法,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从其中,可以分析出,神宗这个改革的最大支持者、受益者对改革摇摆不定,没有很好给予王安石最大的支持与保护,致使流言蜚语满天飞的时候,没有给予制止。

神宗去世后,元祐元年(1086年),由于太后的支持,以司马光为首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流言再起。

还好,王安石赶上宋朝,最终全是善终。死后仍然被封太傅。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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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历史版本复杂,此这观点应该是统治阶级的顽固派写的史书,要不就是敌方阵营写的史书,要不就是满清朝廷改写的史书,把北宋的灭亡让个人背黑锅,这些史书已经违背了实事求是写史的原则,已经有了自己的阶层立场与民族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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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提到“王安石变法”,大多对其持以正面评价,然而在近代以前,历朝历代不仅对“王安石变法”长期持否定态度,更是将王安石视为北宋的“奸臣”。而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源于“王安石变法”带来的弊端。

“王安石变法”初衷是好的,但过程和结果弊端极大

北宋传至宋神宗时期,虽然表面上仍是一派繁荣,但实际上已经是积贫积弱,朝廷内外危机四伏,急需改革挽救局面。王安石早在嘉佑三年(1058年)进京述职时,便曾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的提出了变法主张,但未被宋仁宗采纳。

△宋神宗赵顼

直到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之后,久慕王安石大名的宋神宗随即提拔王安石为翰林学士侍讲,两人开始就变法事宜进行商讨。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在与王安石进行长期讨论之后,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推行改革。

毫无疑问,王安石变法的初衷是好的,而从持续十几年的变法成效来看,他的变法措施也的确起到了一定效果,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富国强兵”。

例如通过理财新法的实行,抑制了豪强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杜绝了官僚和大地主的漏税,从而使得自耕农承担的税负大幅度下降,而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得到了大幅度增长。宋神宗年间,国库的积蓄一度足以供应朝廷二十年支出,可谓实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又如通过保甲法、裁兵法、保马法等措施,一定程度提高了北宋军队的战斗力,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使得北宋国力有所增强。熙宁六年(1073年),王安石便曾指挥军队击败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

然而,变法成效虽然显著,但变法过程中同样暴露出了大量弊端。例如均输法利用国家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虽然使得国家财富增长,但却也造成了国富民贫的局面。又如免疫法,更是让百姓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疫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再如饱受诟病的青苗法,本是为了降低百姓负担,结果却因考核制度缺陷,导致大量自耕农,乃至小地主破产。

此外,王安石在处理反对派问题上太过激进,为了确保新法的推进,对反对派予以打压和排斥,反而任用了一些投机取巧、溜须拍马之辈。要知道反对变法者并非全都是顽固不化的守旧派,其中同样有很多看到新法不足的有识之士,然而只要是反对变法者,全部遭到打压,结果导致朝堂之上党争再起。

如上所述,“王安石变法”的初衷虽然是好的,且有些变法内容也呈现出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变法中暴露出的弊端,同样激化了社会矛盾,且在朝堂形成党争。再加上用人不当,结果不仅导致人死政消,且直接引发了北宋中后期朝政的混乱。

北宋以来持续遭到否定,王安石更是被视为亡国“奸臣”

由于变法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事实上到宋神宗晚期时,变法就已经很难持续下去,而宋神宗也从侧面了解到了新法推行后的弊端,于是在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罢相,虽然在次年再度被起用,但变法已经无法持续,王安石最终于熙宁九年(1076年)黯然隐退。

宋神宗去世之后,宋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等反对派重新被起用,王安石新法很快便被“划革殆尽”,而反对派更是通过修《神宗实录》(墨本《神宗实录》)的方式对新法进行全盘否定。而在宋哲宗亲政以后,由于宋哲宗与高太后之间长期以来的矛盾,宋哲宗重新启用变法派,并通过重修《神宗实录》(朱本《神宗实录》)的方式,为变法派进行正名。

结果,王安石的新法非但没有起到效果,反而成为了统治集团内部相互倾轧的工具,而宋朝也由此陷入了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反而导致北宋的国力持续衰弱。

到了南宋高宗时期,朝廷再度重新《神宗实录》,宋高宗本人更是于绍兴四年(1134年)八月,对担任《神宗实录》修撰官范冲说道,“至今犹有说(王)安石是者,近日有人要行安石法度,不知人情世故直至如此?”范冲立即心领神会,表态道,“今之背君父之恩,投拜而为盗贼者,皆合于安石之意,此所谓害天下人心术”。

宋高宗与范冲之间的对话,就此对“王安石变法”进行了定性,此后历朝历代一直到清朝,始终以此为依据,以至于在宋元话本中甚至有文章专门对“王安石变法”进行讽刺,王安石本人甚至被扣上了“奸臣”的帽子。而否定王安石的内容则主要有三点:

1、认为王安石变法导致北宋亡国。这个观点出现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实录》,后经宋国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元明清时期的官方定论,不仅被史学家所认同,且被社会普遍接受。例如朱熹便评价王安石变法为“群奸肆虐,流毒四海”,南宋文人罗大经则在《鹤林玉露》中评价说“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复合者,秦桧之罪也”,竟然将王安石和秦桧放在了一起。

2、其他学派对荆公新学的抨击。荆公新学乃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将王安石配享孔庙的资格取消后,荆公新学便开始遭到猛烈的抨击,而这种抨击甚至要比对新法的否定还要激烈,原因主要是学派上的冲突。

3、认为王安石新法是“聚敛害民”。这种观点将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为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北宋熙宁、元佑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

对于“王安石变法”和王安石本人的抨击,从北宋末期一直持续到了清朝末期,直到民国时期面对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在急需变法以求富国强兵的氛围之下,关于王安石变法的评价才迎来转机,梁启超、胡适等人均将王安石称为社会主义学说的先行者,尤其是梁启超的《王荆公》成为了20世纪评议王安石及其新法影响最为持久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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