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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为什么没被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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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王熙凤执掌荣国府期间,因为背后有着四大家族的势力背景,她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不折手段,所以确实有些人是因她而亡。可奇怪的是,贾家被抄以后王熙凤并没有被逮捕入狱判处死刑,却只被关进了狱神庙里,没过多久便被释放回家。
按理来讲,贾家被抄以后没有了皇帝的庇护贾家一干人等先前所犯的罪行一定会被查的水落石出,而王熙凤又是贾家先前的当家之人,追究起来她必是首当其冲。
我们来列举一下因王熙凤而死的人命案真实的情况:
第一、《红楼梦》第十五回因为秦可卿病故,停灵铁槛寺,凤姐将大本营设在水月庵。在此期间,静须老尼向王熙凤叙述了原长安守备之子与张财主家小女定亲,后来张财主因贪恋李衙内钱财又将小女改嫁给李家。凤姐是个向来不信什么因果报应的人便收下张家三千两纹银答应摆平此事。凤姐假托贾琏所嘱,修书一封给长安节度使云光,强迫守备家退婚,谁知张财主的女儿张金哥却是个知义多情的女子,见已经不能嫁给情郎便找来一条麻绳偷偷上吊自尽,守备之子也投河而死。
单论此事,按照当时的大清律例王熙凤也是难逃一死。然而,或许凤姐本身就有先见之明,那封写给节度使云光的书信是她假拖贾琏所嘱所为,签名落款应该是贾琏的名字。众所周知,凤姐本身就是个不识字之人,这个黑锅硬是扣在了贾琏身上。
第二、《红楼梦》第四十四回贾琏和鲍二家的私通被凤姐捉奸在床,凤姐和鲍二家的一番厮打之后,鲍二家的羞愧难当上吊自尽。从道德上讲,凤姐值得让人同情,而鲍二家的因没脸见人再难以在贾家和婆家生活下去而走上绝路。从大清律例上讲,奸妇因为奸情败露而羞愧自尽的奸夫杖一百刑三年,也就是说这事凤姐不用承担任何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
第三、凤姐用尽心机逼的尤二姐吞金自尽,俗话说气死人不偿命,凤姐再怎样恶毒在外人看来顶多算个泼妇,并且尤二姐也是吞金而亡,这事再怎么追究也是算不到凤姐头上的。
至于王熙凤贪污腐败,凭她的聪明才智早已将所有证据提前毁掉。所以,如果官府认真追究王熙凤的罪证的话还真没有什么铁证可以致王熙凤以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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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王熙凤没有执行死刑!理由:
1主要由于她出身名门/家庭,深谙为官之道,诡计多端。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都不留直接把柄,无法告之。
贾瑞之死,你无法直接拿出证据,证明是她害死。
放高利贷;追杀张华都假借他人之手,并拐好几个弯,即便要查,也还查不出她杀人动机!
杀死尤二姐,也是架空她,抽空身边经济和人力,囚禁她,让庸医害死尤二姐胎儿,逼迫尢二姐病痛交加而吞金而死。她还假哭说,别人不爱惜生命!看不到她亲自杀人。她总是暗地借刀杀人。
二是她那时也有所预感賈府败落,多少也会为后事做些补善。
三得力于贾莲修妻。朝庭捉拿贾家要犯,她被休,已与贾家没大瓜葛!在理论上行不通!也算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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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为什么没被判死罪,那是因为她罪不至死,和凤姐有关又致人死亡的有以下四件事:
一天,凤姐在宁府花园偶遇贾瑞,这贾瑞是贾府远房玉字辈子弟,书中写他是专图便宜没行止的人,是极不堪的没落纨绔子弟,无一善可言。这贾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自量力,竟异想天开用语言调戏凤姐。而凤姐也不正言拒绝,反假意含笑,毒设相思局。而心里想的是:“这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哪里有这样禽兽的人呢,他如果如此,几时叫他死在我的手里,他才知道我的手段”,也就是说如果贾瑞是个正派君子,凤姐不会主动去害他。如果贾瑞只是过过嘴瘾,言语调戏凤姐之后就罢手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可不知死活的贾瑞跟到了荣国府凤姐住处,凤姐假意殷勤,让茶让座,说了些使对方心痒的话,逗得贾瑞一会儿“喜得抓耳挠腮”,一会儿急得赌咒发誓。结果让凤姐关在荣府穿堂里“一夜几乎不曾冻死”。但贾瑞“前心犹是未改”,仍来找凤姐,“凤姐见他自投罗网,少不得再寻别计令他知改”,可见凤姐收拾他的本意是让他改过而非要他性命。如此经凤姐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弄,贾瑞病势沉重,最终一命呜呼。这个情节固然体现了凤姐性格狠毒的一个方面,但贾瑞却是咎由自取,与其说是熙凤害死了他不如说他死于自己的贪淫好色。
凤姐为秦可卿送灵夜宿水月庵,老尼净虚将一桩婚姻诉讼案求托凤姐:张财主女儿金哥,先已受聘长安守备的公子,后又被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看中,张家想退婚,守备家不许,于是上京找门路求到老尼,老尼求托凤姐。凤姐一开始拒绝,表示“不等银子使,也不做这样的事”,但经老尼一番挑唆,为显示自己的手段,“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你叫他拿三千银子来,我就替他出这口气”便包揽了诉讼,一纸书信拆散了一对未婚夫妻,并由此导致这对年轻人殉情而死。而凤姐因此“坐享三千两”,很多人认为是凤姐逼死了这对年轻人,其实从根源上说是由于张家爱勢贪财想退婚,是主意已定,“着人上京来寻门路”即便凤姐不插手,他们也会寻找别的门路,所以这件事也不会导致凤姐死罪。
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贾琏趁凤姐过生日大摆宴席之机,把鲍二家的引来私会,被醉酒回家的凤姐撞见,“抓着鲍二家的撕打一顿”,凤姐大闹一通,惊动了贾母邢王二夫人尤氏等荣宁二府的人,直接后果是鲍二媳妇自己上吊死了。贾琏花了二百两银子摆平此事。但鲍二媳妇的死,责任在贾琏和她自己,况且那时代女子与人通奸是大罪,这事罪责不在熙凤。在这个事件中凤姐是受害者。
凤姐听说贾琏偷娶尤二姐,“越想越气”“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亲自上门,用推心置腹的言辞乃至呜呜的哭声,骗得二姐以为她是个好人,“认为知己”,乖乖跟着她搬进大观园。同时把二姐贴身丫头换成自己的心腹善姐,虐待二姐,而熙凤本人却对二姐和颜悦色,口头上关怀备至。同时又视王法为儿戏,一面指使二姐的未婚夫张华状告贾琏,一面派人带银子打点都察院。官司闹起来,她又以此为由大闹宁国府并敲诈了500两银子。目的达到后,她又派人“将张华治死,保住自己名声” ,好在仆人旺儿认为“人命关天,非同儿戏”,没有从命,这是凤姐指使的唯一一次杀人案件,不过由于仆人没有执行,所以算是杀人未遂。贾琏从外地回来后,又得父亲赏赐的宠妾秋桐,凤姐“借刀杀人”“坐山观虎斗”,“等秋桐杀了尤二姐,自己再杀秋桐”,唆使秋桐辱骂尤二姐。后尤二姐被庸医下错药打掉胎儿,不堪忍受种种折磨打击,最后吞金自尽。凤姐在尤二姐吞金事件中有责任,但二姐自身有污点,走错路,且性格软弱孤苦无依,才被人算计,说到底,二姐之死是自尽,不是凤姐直接杀人导致。
综上所述,王熙凤没有犯下直接人命官司,所以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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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王熙凤做了哪些坏事?
最早的,是以贾琏的名义,拜托长安县节度使云光,干涉司法,害了张金哥与未婚夫两条性命。行贿受贿,干涉司法,当然是违法犯罪,但罪不致死。而害死两条人命,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她,没办法在法律上追究她。说到底,这两个人是自杀的啊。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鲍二家的、尤二姐身上。不管怎么威胁、怎么迫害,都没有实据,这两个人自杀身亡,却是明明白白的。没办法追究王熙凤的法律责任。
此外还有放高利贷。我们都知道是王熙凤放贷,但实际操作的是来旺家的。哪怕真的追查起来,哪怕来旺夫妻反水,也很难举出明确的证据——王熙凤到七十回之后才“认得几个字”,根本不会写字,哪会留下证据?
再有就是派来旺追杀张华父子。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人命。结果来旺没有执行,虚报二人已死,并没有真正发生谋杀案。这,也使王熙凤避免犯死罪。
但这件事留下了后遗证,八十回以后张华父子一定会跳出来重掀此案,霸占人妻,服中纳妾,操纵司法,不仅王熙凤有罪,贾琏、甚至贾珍等人也难逃干系。可也正因如此,王熙凤本人,又一次神奇地与死罪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