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才引进2021政策公告 东营市人才引进2021政策解读

东营市人才引进2021政策?

为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1年东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继续牵头组织实施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目前,2021年选聘事项公告已予发布。此外,教育、卫生系统选聘公告另行发布。

引进范围包括: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报考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2021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计划表》。

引进人才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1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于2021年4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日8:30—2021年4月15日17:00。报名方式有两种,通过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或通过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1日11:00至2021年4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上视频面谈或现场面谈等方式进行初选,按考核评价人数与选聘计划5: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评价人选。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评、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初选及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在待遇和管理方面,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岗位,对满编单位可追加编制,按照“编随人走”原则进行专项管理。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根据考核情况,引进人才可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适当在市直单位之间交流使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东营市或最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财政部门予以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专项岗位。根据引进人才随迁配偶单位身份性质,本着对口原则予以协调安排工作。引进人才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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