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
文|《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基本概念
劳动价值论
关于商品价值是由凝结在该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所创造的理论。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思想最初由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提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也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没有解决什么劳动创造价值和怎样创造价值的问题。并且,他们也没有把劳动价值论始终如一地贯彻到底。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不仅是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大厦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认为,商品作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体。作为使用价值,商品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可以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为了交换,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要化成一种共同的东西才能进行相互比较。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的时候才有意义。那么,这种共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掉,商品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部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这种相同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就形成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说:“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马克思进一步阐述了劳动二重性的原理。所谓劳动的二重性,指的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以一定的具体形式同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联系在一起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是,不同的具体劳动只能创造出不同的使用价值,而不能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的形成又离不开人的劳动。这表明,人类的劳动除了在具体形式下的不同一面以外,还有相同的一面。性质不同的各种各样生产劳动都不过是人的大脑、肌肉、神经、骨骼等等的损耗的具体形式,即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这种抽象掉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克服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重大缺陷,科学地论证了什么劳动创造价值和怎样创造价值的问题,为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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