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适当引用”根据《智慧产权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特别其中一个;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特别其中一个。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职责:(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职责,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的录音录像出版的;(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职责。根据《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其中一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条规定,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第四条规定,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第五条规定,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职责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扩展资料: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想法、意念和见解。一般的说,作者自在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见解、想法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在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格;(5)看被告的意图。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下面内容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