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材施教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名词解释?
教学中常说: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那么,如何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教师为主导关键在于“导”,即指导、引导、诱导、倡导、辅导。强调以教师为主导并不等于灌输,更不是包办代替。在整个导学过程中,必须采用启发式、诱导式的教学方法,克服陈旧的满堂灌、注入式、问答式的教学方法,真正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为主导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循序渐进的原则。
教师的教学活动必须按照学科的编排系统以及学生认识、身心发展的顺序进行教学,使学生的知识技能、思想品德形成完整的体系。教学过程应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近到远,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二、启发诱导原则。
教师要善于诱发学生学习的动机,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从而使学生在融会贯通掌握知识的同时,充分发展并完善自己的学习能力。
第三、为学生服务的原则。
“教”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学会,“教”的根本作用就是服务于“学”,就是如何让学生学会,如何让学生会得更好。教学过程中最好的方法是帮助学生学会自学,即自主自立地分析问题、提炼信息、解决问题。教师采用一种“旁观者清”的方法,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选择的自由要尽可能地留给学生自己。
第四、因材施教原则。即针对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个性修养、行为习惯、知识层次、家庭状况等,因材施教。同时,必须注重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全体参与与个别对待相结合,使全体学生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使个别学生的各种特殊问题都能及时解决。
第五、和谐性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种和谐健康积极进取的师生关系。有道是“师生关系大于教育”。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教给学生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创设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生动活泼地进行教学,从而使教学活动完全处于师生协同活动、互相促进的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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